2021年7月1日,ECHA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第25批SVHC候选物质咨询清单的最新动态,将咨询清单中的8项物质正式认定为SVHC候选物质,之后会将这些物质纳入正式的SVHC候选物质清单。
如果投放欧盟市场的“物品”类产品中含有浓度>0.1%的任意一种SVHC候选物质,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应履行REACH法规规定的告知、通报等义务:在收到消费者咨询时,需在45天之内将相关信息提供给消费者;含量>0.1%且该物质进入欧盟的总量>1吨/年时,欧盟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先向ECHA进行通报,产品方可在欧盟市场销售。“物质或混合物”类产品(如涂料、油墨等)若含有SVHC候选物质,则生产厂商应向下游使用者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(SDS)。且2021年1月5日起,根据欧盟《废弃物框架指令》的要求,物品供应商必须在ECHA的SCIP数据库通报物品中SVHC物质信息。